一、机构名称:罗定市档案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云浮市关于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2、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档案室工作,并开展档案目标化管理工作及档案业务咨询服务;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鉴定、验收。
3、对全市进行《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检查及违法处理。
4、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及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
5、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及承办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档案外事活动和档案学术交流活动。
6、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和建国后市直属单位及各镇(街)的重要档案材料。
7、收集和接收市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并运用科学方法和先进技术,做好档案的整理、编目、保管、保护、修复、统计、鉴定、销毁等基础性工作,积极研究和使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8、负责提供开放档案利用,开展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服务、档案展览和陈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
9、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研档案史料,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宝定路31号市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66)3722724
传 真:(0766)3722724
电子邮箱:ld-daj@163.com
邮政编码:527200
机构联系人:李 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