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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编办2016年工作亮点和2017年工作设想
发布时间 : 2017-02-17 00:00
来源 : 罗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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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编办2016年工作亮点和

2017年工作设想

 

2016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在云浮市编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机构编制部门履职履责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今年的工作亮点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完成权责清单事项编制工作。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照省和云浮市有关权责清单的编制标准和要求,至20163月,我市已完成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并对权责清单的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的追究。目前,我市公布保留的权责事项共5681项。其中:行政许可277项、行政处罚3351项、行政强制290项、行政征收20项、行政给付68项、行政检查465项、行政奖励47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85项、其他事项1073项。

(二)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要求,我市去年开展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至201610月,原在我市实施的10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面清理完成,其中,取消26项,调整为其他各类审批事项78项。我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

(三)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根据省和云浮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我市大力开展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至20169月,我市共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40项,涉及11个市直单位,其中:10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12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18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二、推行“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

按照《罗定市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和上级的部署要求,我办积极统筹协调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录入工作。对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和《云浮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严格梳理出本级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此形成《罗定市县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313大项、589个子项),6月底,该目录已经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到各单位,并在市编办的网站予以公布。为保证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工作有序推进,市编办先后两次举办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工作业务培训班,并从市推进“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专责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录入工作小组,实行集中办公、分组录入。截至目前,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工作基本完成,我市各部门共有行政许可事项532项,均已录入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系统且赋码发布。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914,我市按照上级要求,经市编委批准,印发了《罗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了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我市根据改革要求,设立罗定市农业局综合行政执法股(挂罗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罗定市农业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市农业局内设机构,将分散在市农业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农业执法职能整合到市农业局综合行政执法股,统一对外行使执法权。通过调整归并执法机构,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提高农业执法效能,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914日,我市按照上级要求,经市编委批准,印发了《罗定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了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此次改革将分散在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内设机构、行政执法队伍、事业单位中的劳动用工、劳动标准、就业、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职能整合于一体,统一交由罗定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承担,负责全市的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此项改革是我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了日常监察覆盖范围,强化了专项整治力度。

 

2017年工作设想

一、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二、扎实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四、积极协调,做好“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建设工作。

五、认真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六、加强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网上登记管理工作。

八、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罗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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