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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公示信息抽查汇报
发布时间 : 2019-11-15 15:29
来源 : 中共罗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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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及《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府办〔2017〕39号)要求,11月7日至8日对我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开展实地核查。现将开展核查工作总结情况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落实抽查准备工作。接到上级关于开展抽查的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抽查工作,并迅速落实专人负责,111日印发《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公示信息抽查的通知》(罗机编办20197号),要求各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的检查内容先行进行自查,并按照检查要求准备好有关迎检材料。

(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我局在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及时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建立好执法抽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市编办、我局现有人员情况,对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市现有事业单位8612018年应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为844个,已全部建库。11月6日,我局按照1%的抽查比例,通过“双随机”抽取单位及执法人员的形式抽取事业单位9个、执法人员4名。我局将在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对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三)落实实地核查。我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了检查表格,明确了检查内容、方式和整改意见,实行一张表格管检查,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核查中,严格按照程序向被抽查单位发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收回由事业单位盖章的回执,并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本次核查,事业单位各检查对象高度配合,主动联系我局了解抽查所需准备资料、文件,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是未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下称法人证书)正本、单位牌子悬挂在主要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二是法人证书登记信息有变而未进行变更登记,如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等。三是资产不独立核算,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填写为0;四是年度报告书中业务开展情况填写过于简单,未能详细反映该单位一年内的业务开展情况。

以上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继续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通过实地核查,进一步宣传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让登记管理工作深入人心,进一步的促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被动迈向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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